海钓2000斤的巨型大鱼(2019年重庆一大爷在长江钓起一条大鱼)

2019年11月21日,重庆江津一老大爷在长江江津段钓起一条大鱼,怀疑是中华鲟,赶紧报告渔政部门,渔政部门请专家辨认,认为是达氏鳇。

后来,这条鱼在众人见证下被放回长江,李大爷因主动上报获得奖励。

  • 无意钓大鱼

2019年11月21日下午,64岁的李金泉老大爷像平常一样到长江边钓鱼。一般情况下,他都是和弟弟一起出门。他们老两兄弟都爱钓鱼,以前都还准备几根钓鱼竿,现在也就抱着愿者鱼儿上钩的心态,钓着玩玩。

钓鱼人李金泉李大爷

那天上午他有事耽搁了,中午吃过午饭,他才一个人带上钓具,骑着小电驴来到滨江路贾坝沱

他找了一个钓点,慢条斯理给钓钩装上钓饵,就把钓竿扔到了江水里。他坐在小马扎上抽起烟来,一边抽烟一边给弟弟打电话。没想到,他弟也在附近。

一支烟抽完,钓竿完全没反应。因为天气阴冷,他时不时起身搓手转悠。但他一点儿也不急,钓鱼就这样。

正当他准备重新坐回小马扎上时,他看到鱼竿晃了两下,他心想:肯定有鱼上钩了,可能是鲢鱼。于是,他把鱼竿往上拉,没想到,感觉鱼在下面翻了个身。好家伙,比李大爷想象得大。

李大爷想把鱼往上提,根本提不动,就想着收线往近拉。可是鱼儿力气大,不停地蹦哒。他一边把住竿,一边赶紧给附近钓鱼的弟弟又打了个电话,叫他过来帮忙。

当时现场很多人看热闹

李大爷弟弟来了,他和李大爷轮换着把竿。足足弄了半个小时,鱼才拉到岸边,大鱼露出脊背的那一刻,弟弟吃惊地说好像是中华鲟,一下子吸引了很多人来看热闹。

大鱼的身体完全露出来了,有人欢呼起来:“啊,真是中华鲟。好漂亮啊。好大一条鱼啊。”被人这一叫,看热闹的更多了,大家都跟着啧啧称赞。

  • 按要求放生

李大爷看到鱼也很吃惊,但他来不及高兴,就开始不安了,如果真是中华鲟就麻烦了。

李大爷弟弟顾不得冷,已脱下鞋袜下水了,他急着去取大鱼嘴里的鱼钩。他吃力地把大鱼从水里抱起来,大鱼扭动着身体。

取掉鱼钩的大鱼

费了半天劲,好不容易才把鱼钩从大鱼嘴里取出来,还好他们拉得慢,李大爷的钓线也由着鱼来,鱼儿嘴里就出了一点点血。

取了鱼钩的大鱼,被李大爷的弟弟放在岸边的浅水里。人群中有人弄来了钢卷尺,递给李大爷的弟弟让他测量。李大爷弟弟在水里将就测了一下,测得结果大概长2.18米,胸围75厘米,其实都不是很准确。

至于重量,考虑到怕伤害鱼,没把鱼拿出水去称,也只是李大爷弟弟凭抱的手感,估计在120斤左右。

量长度和胸围

这么大条中华鲟该怎么处理呢?李大爷想赶快给派出所和渔政部门打电话说明情况,免得被追责。有两个年轻人在网上帮忙查到江津渔政鱼监船检站的电话号码。

电话拨通,江津渔政鱼监船检站站长李荣就带着人来了。李站长看到鱼也拿不准是不是中华鲟。于是,他赶紧给鱼拍了照,录了相,拿给西南大学鱼类专家姚维志老师辨认。

姚老师解释说,这条鱼是达氏鳇,是黑龙江里的珍贵鱼类,应该放生。

渔政执法人员听罢,立即对这条达氏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无大碍后,立即将它放回了长江。同时,他们对李大爷的行为给予了现金奖励。

李站长对李大爷给予现金奖励

  • 放生惹争议

次日,重庆一大爷钓获并放生一条长江鲟的消息传遍网络,上游网、中国青年网、新京报等媒体予以发布或转发。

同日,稍晚时候,江津本地电视台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当事人李大爷和渔政部门的李站长接受采访,李站长说李大爷钓获的是一条达氏鳇。

面对不同媒体不同的说法,大家一开始还以为达氏鳇和长江鲟是同一种鱼。但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达氏鳇和长江鲟是不同的鱼。那么,究竟哪个媒体说的是正确的呢?一时,大家有点儿晕。

按媒体的正规程度和影响力看,报道说是长江鲟的媒体影响力明显更大,比如上游新闻、新京报。报道说是达氏鳇的是江津当地小电视台,但是小电视台的是在现场报道,并且有当事人出镜接受采访,很明显更有信服力。

除了对大鱼的名字质疑外,随后又有网友和专业人士提出新的质疑,如果大鱼真的是达氏鳇,就不应该放入长江。

宜宾长江鲟协助巡护队队长(反电鱼协作中心宜宾工作站站长)周涛说:

达氏鳇不是长江原始鲟鱼,属于外来物种。外来物种如果放流长江很有可能与长江原生鲟鱼发生杂交繁殖行为,导致原生鲟鱼基因污染。”

反电鱼协作中心主任朱凯认为:

“草率的鉴定以及放流是错误的行为,达氏鳇放归长江将会对长江上游的生态造成影响,跟长江鲟、中华鲟争夺生态位,对本就严峻的长江鲟、中华鲟保护带来不利影响。”

这条鱼到底是什么鱼

西南大学姚维志老师、宜宾长江鲟协助巡护队队长周涛、反电鱼协作中心主任朱凯都认为李大爷钓获并放生的这条大鱼是达氏鳇。

无疑,这条鱼不是李大爷他们一开始以为的中华鲟,也不是某些媒体报道的长江鲟。

达氏鳇、长江鲟、中华鲟本属于不同的鱼,因为他们长相很相似,的确很难辨认。特别是达氏鳇和长江鲟长得非常像。而且它们的名字也像,长江鲟之前就叫达氏鲟。

下图是1994年发行的鲟鳇鱼邮票。大家对比观察,不难发现,达氏鲟和鳇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长江鲟(达氏鲟)和达氏鳇

中华鲟的模样差距大一些,辨识度高一些,相较而言,中华鲟长得更漂亮,圆润流畅的线条显得温柔妩媚。

中华鲟

长江鲟和达氏鳇跟中华鲟比起来,就要显得刚硬和凶猛得多,两个都是尖尖的翘鼻子,鼻子嘴巴之间都有触须。嘴巴都朝下,在腹部。

不过大家仔细观察,会发现,达氏鲟的嘴巴较小,鳇的嘴巴较大。

争议的点在哪里

  • 长江能不能钓鱼?

长江一直能钓鱼,但要分清区域、时间和钓鱼方式。

在2020年前,长江每年都有几个月时间禁渔,2002—2015年这10多年间,每年的禁渔时间是4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3个月;2016—2019年,每年禁渔期提前一个月,从3月1日开始,为期4个月。

2020年,开始分布实施长江10年禁渔计划,先是重点水域分类分阶段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2021年,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中,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也开始禁渔。

2018年2月26日,南京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发布的长江南京段禁渔的公告

这里的禁渔,其实主要禁的是生产性捕捞。对娱乐性垂钓,2019年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中这样规定:

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的禁捕区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

严禁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的水生生物饵料。

严禁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严禁垂钓重 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于误钓的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严禁对渔获进行买卖。

好多人听到“十年禁渔”都不敢再出去钓鱼了。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要求很多很细,一不小心可能踩雷了。

长江渔政执法船

但是也不能笼统地认为完全不能钓,就比如李大爷钓到这条达氏鳇,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禁渔的长江怎么可以钓鱼呢?

现在再来回答这个问题,就比较简单了。李大爷是在2019年11月钓的鱼,不是3-6月的禁钓期,时间上并没有问题。从他配的钓竿钓饵看,也都是合乎要求的。从他怀疑自己钓到保护动物后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来看,也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

简言之,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除每年的3-6月,还是可以在长江钓鱼玩,只要不用活鱼饵、含有毒的饵,一人一竿一线一钩,都可以。当然,还要注意钓的鱼不能去卖,钓到国家保护动物得及时报告渔业部门。

  • 长江鲟、达氏鳇、中华鲟能不能钓?

肯定不能。它们都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长江鲟(达氏鲟)

长江鲟为淡水定居型鱼类,多生活于长江上游。1988年就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现在已经到了野外灭绝的地步。2022年7月,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宣布长江鲟野外灭绝。

什么是野外灭绝呢?

野外灭绝表示它们不能通过自己去繁衍后代了。现在长江里仅存的长江鲟基本都是靠人工繁育放流来的。

其实,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长江鲟就表现出低龄化了,从2000年起就没有发现长江鲟在长江里面有自然繁殖。

2022年4月,放流的中华鲟从放流通道滑下长江

中华鲟属洄游型鱼类,生在长江,长在大海。它们与恐龙同时代,是我国独有的古老鱼类。中华鲟个体寿命可达40年。它们跟长江鲟一样,在1988年就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从2017年至今,野外中华鲟自然繁殖也已连续中断5年,中华鲟自然种群也濒临灭绝。本来1981年至今,人工放流了超800万尾中华鲟,但野生种群的自然繁殖仍然无法恢复。

达氏鳇呢?也和恐龙同时代,但它生在黑龙江,从不会游去大海,它们的寿命跟中华鲟比,比较长,平均寿命都在50岁,长的上百岁。

达氏鳇是在1994年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纳入二级保护动物目录,2004年被《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物种,2021年,升为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达氏鳇

  • 误钓野生保护动物放生还是不放,怎么放?

如果误钓到了长江鲟、中华鲟、达氏鳇等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怎么办?

误钓了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应该像李大爷一样,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或渔政部门报告,在专家的指导下放生或进行其他处理。

李大爷误钓的这条达氏鳇到底该不该放生长江,虽然有争议,但李大爷的做法没错。

作为钓鱼人来说,钓到疑似保护的野生鱼,不是立即放生,而是应该向有关部门报告。至于怎么处理,由渔政和水产部门说了算。

像黑龙江,因为没有完全禁止生产性捕捞,渔民有时也会在江里误捕达氏鳇。2018年佳木斯曾有渔民捕到千斤重的达氏鳇被水产部门以22万元收购用以繁殖研究。但2021年,达氏鳇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录后,误捕的达氏鳇基本都是在渔业部门指导下放生了。

如果误钓或误捕到国家保护动物不报告不放生的,受人举报后将会受到法律追究。

比如,2021年重庆巴南区张姓男子在巴滨路水坝子码头的长江边钓到一条长江鲟,私自带回家养,被人举报后就受到了处罚,缴纳生态修复金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张某被审判

  • 黑龙江的达氏鳇为什么跑到了长江?

李大爷钓的这条大鱼,专家们一致认为是达氏鳇,但黑龙江的鱼怎么跑到了长江?

这个问题,有两类说法。一类认为黑龙江及其支流虽然是达氏鳇的主要居住地,但其他河流也有少量。一类认为,达氏鳇只存在黑龙江,是黑龙江的特有经济鱼。多在黑龙江中游。

先不去追究两种说法究竟哪种更准确。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长江近年来不止一次发现达氏鳇。李大爷这条鱼之后,江苏省在2020年长江南京段2个点位也发现了达氏鳇。

还有一点可以确定的,就是黑龙江对达氏鳇的养殖比较成功,鳇和鲟杂交的也比较多。在知网搜索“达氏鳇”这个词条,相关的论述有198篇。很大一种可能性,长江里的达氏鳇是养殖的达氏鳇流入。

在2016年7月清江隔河岩水电站大坝泄洪时,宜昌、宜都市等地区的渔民养殖网箱受到洪水冲击,就有大概9800吨的外来肉食鲟鱼死亡或流入长江,其中就包括了达氏鳇及一些杂交鲟鳇鱼。

水产部门繁育养殖的鳇鱼苗

  • 误钓野生保护动物,自己上报为何还要获奖励?

既然是珍贵的野生保护动物,误钓和误捕,不应该是无条件放生吗?为什么还要给李大爷奖励?

这不得不提我们国家在对这些重点水产保护动物上付出的心血和努力。

荆州市中华鲟保护中心副主任周青曾说,人工养护中华鲟成本相当高,一尾中华鲟一年的养护成本在1.2万到1.5万元之间。

长江鲟也是,其物种整体价值约为25万元一尾。

现如今,长江里的中华鲟和长江鲟大都是人工放流的。每一尾都非常珍贵。可想而知,如果误钓一条据为己有或弄伤弄死,将是多大的损失。

犯错后惩罚显然已经于事无补。与其让钓鱼人犯错后来处罚,不如提前给出奖励机制。

2021年12月21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网站公布了《关于长江流域重庆段“十年禁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开始建立涉鱼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通告部分截图

对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有用的举报信息的人员,奖励200—1000元。最高可获得2万元奖励。

言而总之

无论是3-6月禁渔禁钓,还是10年禁渔,都是为了保护长江的渔业资源。保护这些珍稀物种,不只是渔业水产研究部门的事。

无论有没有举报奖励,我们普通人也都应该具备这种保护意识。

在全民保护的大环境下,希望长江鲟能摘掉野外灭绝的帽子,希望达氏鳇、中华鲟的自然种群都能尽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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